|何為377a?|
377a條文最初源自《印度刑法典》,《印度刑法典》是英國在1860年為殖民印度而設計的。當時英國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有諸多爭議,也被反應侵犯個人隱私,而刑法第377條便是其中具有極大爭議的條文之一。
377條文為「自願與任何男人、女人或動物發生違反自然規律之性行為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該罰的延伸便是377a條文,此條文為無論公開或私下皆禁止男性之間發生同性性行為,以及意圖誘使,甚至實質執行男性間嚴重猥褻行為,都將處以罰金,甚至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情經過|
1967年,英國全面廢除對同性性行為的刑事處罰,但此刑法已複製到許多英國殖民地,而1965年新加坡從英國獨立後也保留了377和377a條文。
2002年,新加坡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在雙方同意下,女方為男方口交,而這名男子卻遭到女子舉報進行非自然性行為,而被判2年有期徒刑,此案件不僅受到人民關注,也使得新加坡政府重新檢討刑法之規範。
2007年新加坡政府決定廢除377條文,將奸屍罪單獨處理,但政府卻保留了377a條文,此舉讓同志團體感到不被尊重。同年,官委國會議員蕭錦鴻遞交了請願書,表示支持廢除377a條文。蕭錦鴻在國會辯論時指出單獨保留377a條文一舉違憲,因異性戀之間雙方同意的口交及肛交合法化,而男性間相同之行為卻被視為犯法,故此舉被視為違反《憲法》第12條第1款規定:「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並有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即便保留377a條文被許多人民視為違憲,但政府的立場依舊是保留但不主動執行377a,並表示若廢除377a條文等於鼓勵同性戀的生活。且LGBTQ+議題被新加坡媒體視為政治敏感議題,也被許多規定所限制。根據新加坡資訊、通訊及媒體發展管理局之規定,內容主要描述同性婚姻及同性伴侶撫養兒女之影視作品皆被列為「限制級」,未滿21歲者不得觀看。其餘含有部分同性戀內容之作品年滿18歲才得以觀看。
2022年8月21日,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國慶大會宣布將廢除殖民時期留下的377a條文,正式將男性間的合意性行為除罪化。此舉使新加坡成為最新一個在LGBTQ+權益採取行動的亞洲國家。
然而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宣布廢除377a條文後,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表示並無意願調整關於LGBTQ+議題之作品的年齡分級。
|粉紅點運動集會|
粉紅點運動集會是新加坡持續了13年的年度戶外活動,其主旨為倡導「有愛無類」,不同於其他活動,此主題並非圍繞於「性傾向」,而是圍繞著「愛」。
「粉紅點」此名之源由為採用了粉紅色當作活動主色,並結合了新加坡國旗的紅色與白色,且粉紅色同時也是新加坡身分證的顏色,象徵著希望被社會接納,不被歧視的渴望。
2008年:新加坡醫療工作者Roy Tan在新加坡放寬集會限制後便註冊了新加坡第一個同志遊行,想藉由此次集會表達對保留377a條文的不滿。然而此舉並未得到同志團體的認可,參與同志遊行無非是向民眾公開出櫃,且擔心可能會影響原本的日常生活,也害怕成為政府格外關注的對象。
2009年:在同志團體及同志運動倡議者的討論下,將圍繞抗議的想法轉變為表達「有愛無類」,目的在於表述同志也是新加坡人的一份子。 粉紅點運動也在2009年正式開始舉辦,首次集會有2500人參與。此次集會之宣傳影片主要講述社會和諧,影片開頭便是許多新加坡人表達自己身邊的友人、家人為同性戀,強調生活周遭有許多同志,藉此表示同性之間的愛情和異性間並無差別。
2012年:粉紅點運動首次於晚間舉行,參與人民將手中的燈光形成一片粉紅色燈海,而當時也正好遇上國慶日的彩排,在新加坡國旗飛過芳林公園上空時,參與集會之全體人民便大聲唱著國歌,表示同志運動和新加坡人認同間的共存。在此次集會之出席人數也已達1萬5000人。
2019年:這一年活動影片的主軸呈現了反歧視,標語為「廢除377a」。同志們在活動中訴說自己曾遭遇的各種歧視,並在最後由參與者點燈,排出活動標語,並喊著廢除377a條文。
2021年:此次集會因疫情影響改為線上舉行,民眾可在家中發送支持訊息至粉紅點運動的網站上,主辦單位便會將來自各地的訊息製作成粉紅點地圖,彰顯同志團體的支持已遍布全國。
|影響|
李顯龍雖表示會廢除377a條文,但同時也強調政府當局會維持傳統婚姻的定義,並考慮修憲,將「婚姻只限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寫入憲法,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新加坡更難達成。目前同性婚姻在新加坡雖尚未合法,但在《婦女憲章》第12條第二款表明一名已通過變性手術者與異性者的婚姻永遠有效。
同性間的相愛本該平凡,但卻是許多人眼中的特例。
希望每個人都能追求自己所愛而不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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