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訴韋德案──半世紀前的女權里程碑|
該案由珍·羅提起。羅在1969年懷了第三胎,她不想要這個孩子。但因德克薩斯州的法律規定只有在孕婦生命受威脅時才允許墮胎。她的律師代表她起訴當地的地方檢察官亨利·韋德,並指該州的墮胎法違憲。經歷地方法院判決與該州相關團體上訴,案件遞進最高法院。
1973年1月22日,最高法院以7比2表決通過判決,認為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為女性提供了基本的「隱私權」,故女性的墮胎權受憲法保護。在孕期頭三個月,各地政府不得對墮胎進行監管。最高法院做出的判決是美國歷史上最具爭議性的判決之一。反墮胎團體和政客一直爭取推翻判決。據BBC報導,裁決前全美50個州只有4個州在很大程度上允許女性合法墮胎,另外16個州則是有限制地允許墮胎,結果出爐後,因憲法高於州法律,因此其餘30個州涉及墮胎權的禁令在當時自動失效。
|多布斯訴傑克森女性健康組織案|
2018年3月,密西西比州通過了《胎齡法案》,禁止在懷孕15週後進行任何墮胎手術,除非是醫療緊急情況或嚴重胎兒異常等情況,但例外情況不包括強姦或亂倫。在法案通過的一天之內,該州僅存的墮胎診所傑克森女性健康組織起訴該州,質疑該法案的合憲性。生殖權利中心為診所的法律辯護提供支持。此案於2021年12月1日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根據觀察,其他保守派大法官似乎準備直接推翻羅案的先例。
2022年5月2日,《政客》雜誌公開了一份由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撰寫的多數意見的初稿。阿利托的草案中稱羅案的決定「從一開始就犯下了嚴重錯誤」,因墮胎權並不是在憲法中明文保護的權利,所以各州有權決定是限制還是保護墮胎權。在次日發表的聲明中,最高法院證實了泄露草案的真實性,這一泄密事件讓包括總統拜登在內的民主黨人和支持墮胎權益的運動人士重新開始呼籲參議院在多布斯案判決公布之前通過《婦女健康保護法案》,該法案之前已由眾議院通過,意圖以立法形式保護羅案中確立的女性權益。拜登譴責泄漏的意見草案內容,認為其是「激進的」,並表示如此發展則同性婚姻和避孕措施可能都有被取締的危險。共和黨人則迅速開始譴責泄密行為,並要求最高法院協同司法部和其下屬的聯邦調查局,對此次事件展開調查。眾議院共和黨領導人發表聯合聲明,聲稱此次泄密事件「是明顯協調好的陰謀行為,意圖恐嚇和阻礙大法官們行使職權」。
最終在6月2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多布斯訴傑克森婦女健康組織一案中,以5比4的表決推翻了羅訴韋德案的判決。
|近況與影響|
如今全美各州的最高法院將可以再次決定是否要取締墮胎,目前已確定有22個傳統共和黨州將制定墮胎禁令,其中德州和俄亥俄州的最高法院,已在7月1日同意限縮和取締墮胎權。雖然幾個公民團體已提起訴訟,試圖阻止俄亥俄州的法律於6月28日生效,但該州最高法院仍在7月1日駁回了墮胎禁令的緊急中止裁決。由共和黨把持的州議會已預計在7月底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墮胎議題,該州的最高法院很有可能最快在本月底前也通過墮胎禁令。可以預期民主黨把持的伊利諾伊州將迎來更多有墮胎需求的婦女湧入,因為不只俄亥俄州,鄰近伊州的肯塔基州、密蘇里州和印地安那州也預期將在短期內通過墮胎禁令。伊利諾伊州計劃生育協會評估,該州每年將增加2萬至3萬名婦女跨境到伊州執行墮胎手術。
|其他國家與我國關於墮胎的法案|
2019年4月,韓國憲法法庭宣布,墮胎法違憲,將進行廢除;隔年,紐西蘭墮胎除罪化,不再把墮胎視為犯罪行為,阿根廷通過墮胎法,使該國懷孕者在14週妊娠期間內有權選擇中止懷孕,使墮胎合法化;去年9月,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墮胎除罪化。法新社於7月2日報導,獅子山政府已通過一項法律草案,讓墮胎能夠合法化。
在這個飽受11年內戰摧殘的國家,有將近90%的女性受到生殖器殘割(FGM)所影響,有成千上萬女性慘遭性侵。衛生當局估計,在這個西非國家中,高風險的墮胎導致約10%的孕產婦死亡。聯合國人口基金的報告指出,獅子山在2017年,每10萬次分娩中就有1,120位母親死亡,是全球最高的死亡率之一。
獅子山總統比歐於7月1日在首都自由市舉行的第10屆非洲性健康與權利會議中說,在美國最高法院推翻憲法對墮胎權的保障後,這項法案將保障獅子山所有生育年齡的女孩與婦女的健康與尊嚴。
我國關於人工流產的法令規定在《刑法》及《優生保健法》中,而在優生保健法的庇護之下,目前墮胎在我國為「有條件」的合法,理由在於,依刑法第288條的規定,凡懷胎婦女墮胎,則構成犯罪,須面臨刑事責任,但是後來的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定,若懷胎婦女在某些情形下施行人工流產則例外不成立犯罪,例如避免遺傳性疾病、胎兒有畸形之虞、遭強制性交而懷孕者或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婦女的心理健康及家庭生活等等。此外,在《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也有規定婦女可施行人工流產的懷孕週數及相關限制。
各國推動墮胎合法化或除罪化,主要理由乃為保障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及健康權。
反觀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乍看平權進展優先於其他亞洲國家,但在此議題上,墮胎仍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始能合法墮胎
以女性健康的角度出發,似乎有保障不周之虞
期盼政府能研擬修法並加以改革。
反觀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乍看平權進展優先於其他亞洲國家,但在此議題上,墮胎仍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始能合法墮胎
以女性健康的角度出發,似乎有保障不周之虞
期盼政府能研擬修法並加以改革。
點擊下方按鈕,可至IG查看相關貼文🙌